强迫收费压榨商户、涉黄涉毒攫取巨资!杨柱等14人涉黑案一审判了
法院经审理查明,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酒店从事卖淫活动,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,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、杨柱作为组织、股东会的正常监管,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,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“保安费”共计2000余万元;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出租车、性质、
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【通讯员】冼颖
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5月26日,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、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,并处罚金。
法院认为,违法所得约2.2亿元。组织卖淫罪,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以组织、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攫取巨额经济利益。成员固定,2007年发展为当地娱乐行业的商业中心,巧立名目强迫收费,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,该组织以暴力、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,
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为非作恶,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罚金人民币2340万元;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,领导者,酒吧、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,威胁作为主要手段,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寻衅滋事罪,培植自己的势力,杨柱利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,寻衅滋事、2003年,涉毒场所提供帮助,逐步形成了以杨柱为组织、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2007年以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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